寻甸: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纪律戒尺硬起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6-01 09:54:5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使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党纪戒尺,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住“关键少数”, 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让纪律戒尺硬起来,使“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早提醒,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定期听取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工作汇报;强化“三约谈”“四必谈”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大祸。今年以来,共约谈党政“一把手”22名、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12人。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廉”巡回宣讲教育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16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通过勤“扯袖子”,加强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形成懂规矩、畏规矩的良好氛围。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已对全县54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风险提醒,制定个人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6184条,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1256条,成功预防廉政风险点2652个,开展廉政谈话1487 人(次)、函询612人(次),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万余条。
广监督,让明察暗访织密网。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规督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按照察访人员、查访地、察访对象“三不固定”原则,每次开展明察暗访的工作组均是临时组建,要求暗访组坚持问题查不出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四个不放过”原则,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2015年,寻甸县纪委共组织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开展了14次明察暗访,抽查干部3180人次,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6次,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察访宾馆、饭店等220余家(次),抽查公车650余辆次。
严问责,为挺纪在前“撑腰”。 完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让责任环环相扣,层层相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层层传导压力。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共问责党员干部32件47人,其中诫勉谈话15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通报批评23人,责令辞职1人,建议免职2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1名干部、缺席会议的36个单位、迟到早退的55个单位、请人顶会的1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违反县“两办”节日期间乡镇(街道)不放假规定的3名乡镇党政责任领导进行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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