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九项制度强化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5-30 17:20: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实现关口前移和权力监控的全覆盖。近日,富民县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两个《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纪检委员的职能职责,同时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纪检委员建设的九项配套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将村级纪检委员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培训总体规划。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党务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和村务监督内容、程序、权限等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工作例会制度。各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和苗头问题。
工作日志制度。向村级纪检委员统一配发“工作日志薄”,要求详细记录每次开展工作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和处理结果。
工作月报制度。重点报告村级纪检委员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情况。
工作联村制度。实行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制度,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工作调研,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提示制度。镇(街道)纪(工)委结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每月对村级纪检委员进行工作提示,使村级纪检委员明确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重点。
工作巡查制度。镇(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对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村级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勤廉双述制度。每年年底召开村级纪检委员述职述廉会议,由镇(街道)纪(工)委对村级纪检委员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村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质询。
党组织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弄虚作假,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却瞒而不报的纪检委员,给予诫勉、警告,对于认真履责、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纪检委员给予保护和支持,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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