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六项措施抓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5-30 16:59:1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石林县紧紧抓住被中央纪委列为联系点的契机,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力度,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抓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县委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县委主要领导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常委年终带队,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与各村党总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
纪检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实“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述廉述责、约谈提醒等制度,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9名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6家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
二、抓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场宣讲,购买6900本学习材料发放给党员干部学习。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创作彝族歌曲传唱等方式,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拍摄《探访许良安》、《小会计贪巨款》等专题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清官陈先溶“去思碑”和贪官许良安“遗臭碑”前开展勤政廉政教育。积极打造廉政文化公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农村数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纪念“倒许运动”70周年为契机,开展廉政文学和书画作品等资料征集,举办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坚持编发廉政公开信、廉政短信、党风廉政信息,开通县纪委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三、抓制度,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农村“三资”实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即:公开个人在昆明市辖区内拥有宅基地情况,公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在昆明市辖区内承租集体土地的情况,承诺不搞违法建设。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定《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目录》,对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规范。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三十条》等制度,加强基层作风建设。
四、抓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实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制度。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的监督。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村(居)组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27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日常检查、案件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谈话函询33人次。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工作,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测评。开展“村(居)务面对面”活动,每个村(居)委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接受村民对村干部质询,村“两委”成员负责当场解答。制定《关于开展分片协作巡查的通知》,将全县划分为3个巡查片区,有效解决基层巡查工作中存在的力量分散、环境不优、机制不活等问题。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基层办案工作和包案督办制度,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
五、抓惩处,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近五年来,我县共受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244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5件,处分70人。其中,纠正涉农乱收费、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和公共服务行业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9件,党政纪处理39人。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卫生系统收受药品供应商回扣案件6件、处理6人;查处农村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中的2件腐败案件等。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89件,立案14件,处分15人。其中涉及农村基层群众来信来访65件,主要反映村“两委”换届纪律、损害群众利益、征地拆迁等问题。
六、抓队伍,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注重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增设乡镇纪委副书记,确保每个乡镇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能职责,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干。乡镇(街道)纪委办公办案经费按照人均35700元的标准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为各乡镇(街道)建设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化信访接待室,并配备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文件柜等办公办案设备。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370余名村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及履职能力培训。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通过选举把村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按照有经费、有场所、有牌子、有桌椅、有电话、有档案资料和档案柜、有制度“七有”标准,为全县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印制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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