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召开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会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25 16:36:3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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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1日,宜良县召开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会。县纪委常委、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部分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县纪委各室、各纪工委50余名干部参加了会议。

  宜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景碧昆传达了昆明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动员讲话,要求检查组成员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纪律检查,推动“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促进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开展好“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关键就是要落实好市委、县委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改进方式方法,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要加强上下联动。要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要求,县上成立的5个纪律检查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认真听取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抽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各专项纪律检查组在开展工作中要做到“周纪实、月抽查、季评估、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县纪委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5个检查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查找差距和不足。

  二是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盯住各级各部门在稳增长、水环境治理、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护林防火、临违建筑整治、换届工作以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参与检查的同志要对检查的10个方面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尽快熟悉和掌握,围绕10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当前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了结掌握,做到检查过程中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停留于表皮,无法深入。

  四是要把好时间节点。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自查自纠、开展“回头看”、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个阶段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对各个阶段采取什么方法、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效果、实现什么目标都要认真思考,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专项纪律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五是要切实摸清底数。各检查组要采取民意调查、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对水环境治理、脱贫攻坚、拆临拆违等10项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向专门工作组、基层群众、职能部门了解工作情况,做到“3个摸清”:就是要摸清工作实际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摸清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摸清存在问题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针对一般性的问题,要求主责部门立行立改;问题严重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主责部门抓好整改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存在制度漏洞的,要督促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六是要加强责任追究。检查组要抓个案、抓典型,对水环境治理、脱贫攻坚、拆临拆违等10个方面工作中发现和查实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县专治办要及时收集整治中查处的“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七是要严守工作纪律。纪律检查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讲政治、顾全局,从严从实开展纪律检查,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指出、不报告甚至隐瞒包庇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在检查过程中,决不允许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决不允许有“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决不允许有借检查之机打招呼、谋私利的现象发生。检查组组长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率先垂范,严格要求,做到遵规守纪、廉洁行事。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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