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向一般干部延伸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18 15:56:2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西山区纪委印发《关于全区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范围从科级延伸至一般干部。《通知》要求,凡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干部,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不得转任重要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据了解,西山区纪委2016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科级和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全面组织核查。这是该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又一创新举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自我约束,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去年年底,我们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通篇学习新修订《条例》,大家都知道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所以,此次填报,干部们都不敢抱着应付或侥幸心理,认真对待。”西山区纪委分管干部监督副书记贾高瑞介绍道。
此次个人事项报告涵盖本人基本情况,婚姻变化及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情况,房产资产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投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西山区纪委干部监督室已备案50余份一般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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