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社区村组干部述廉述责“晒廉政”“亮责任”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13 15:35:3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盘龙区紧紧围绕“谁来述”、“述什么”、“怎么述”等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社区村干部述廉述责、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工作,让社区村干部上台“晒廉政”、“亮责任”
围绕“谁来述”,确定述廉述责对象。盘龙区出台社区村干部述廉述责工作制度,明确述廉述责对象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小组组长,2015年,盘龙区99个社区村423名社区村干部进行了述廉述责,做到社区村基层干部全覆盖。
围绕“述什么”,确定述廉述责内容。社区村组干部的述廉述责报告内容突出述廉述责主题,不得以述职代替述廉述责。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执行改进作风规定的情况和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进行述廉述责。同时,将征求到的群众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作为个性内容进行说明和阐述,做到群众关心的问题全涵盖。
围绕“怎么述”,确定述廉述责程序。社区村组干部的述廉述责报告由街道进行审核,并在社区村组进行7天公示,对于报告的内容不详实、不具体、不全面,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只讲共性问题、不讲个性问题,对“点题”事项说明和阐述不清楚、不透彻、不真实的,一律退回重写。公示期结束后,街道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由所在社区村组的全体工作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和部分服务参加,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质询提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与社区村组干部选拔任用和经济待遇挂钩,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进行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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