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分局设立纪律作风监督员促进党风廉政工作开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01 16:38:4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按照昆明市纪委和市公安局部署安排,为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科所队延伸,高新公安分局立足队伍治理实际,从强化责任、源头预防入手,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在一线科所队设立了5名纪律作风监督员(原兼职纪检员),并研究下发了《高新分局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在基层所队派驻兼职纪检员的实施方案》。目前,纪律作风监督员已开展工作近4个月,通过日常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了纪律作风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治理工作。

    高新公安分局纪律作风监督员设立以来,均能积极协助党支部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 等工作落实,参与进规范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并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派出所有支部会议、所务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民主生活会议、领导班子述职和述廉会议等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组织本部门民警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省厅和市局对违法违纪、违令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队伍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

    目前高新分局各部门兼职纪检员,均已被吸收进入各党支部班子,任纪检委员。参加所有支部会议、所务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民主生活会议、领导班子述职和述廉会议等有关会议班子。各支部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了上级关于设立兼职纪检员的相关文件,让全体领导干部、民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兼职纪检员的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分局《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在处队所派驻兼职纪检员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兼职纪检员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和创造条件,让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够自觉接受兼职纪检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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