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出台四项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3-28 16:32:0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期,县政府出台四项督查制度,分别对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政府领导批示件、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督查决策事项的办理作出具体详细的要求,以推动政府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政令畅通,把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落到实处。
《政府工作报告办理督查制度》对政府工作报告的立项分解程序,办理及反馈办法,督查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县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办理督查制度》明确了县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的任务分解办法,办理时限要求,报告方式,督促检查办法。《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督查制度》明确了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批示交办程序,办理要求,督查主体,情况反馈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督查决策事项办理督查制度》明确了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督查决策事项的任务交办程序,办理要求,跟踪督查方式,情况反馈要求。
四项制度明确规定:将各责任单位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政府领导批示件、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督查决策事项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县政府目督办的督查情况,对落实不力、久督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瞒报谎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按时限要求报告办理进展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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