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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141万元

来源于:中国昆明网

发布时间:2016-03-07 16:19:2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中央、省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近日,昆明市财政局汇总通报了昆明市市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为18937万元,比上年减少1141万元,下降5.7%。

    公务接待费用下降14.3%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数据显示,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为18937万元,比上年减少1141万元,下降5.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1367万元,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17.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13983万元,比上年减少912万元,下降6.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2587万元,比上年减少433万元,下降14.3%。

    厅级人员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80元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昆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昆明市自2016年1月29日起调整《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人员出差住宿费需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其中: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赴省内出差的,省级人员每人每天900元,厅级人员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80元。(都市时报 记者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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