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充分运用案件查办结果发挥治本作用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3-03 15:54:0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5年4月,嵩明县纪委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杨林镇卫生院自2012年以来,通过滥用诊疗项目、中药违规加成等套取医保基金共69.187288万元,违反规定滥发绩效奖、加班费等。相关责任人员已被追究党纪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案件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嵩明县纪委及时向嵩明县卫计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2016年1月,嵩明县卫计局出台了《嵩明县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嵩明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规范了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及院长的行政行为,从根本上堵塞了漏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已督促9个部门建立13项制度,督促指导镇(街道)修订完善“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嵩明县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全县性的规范文件10余项,从制度层面强化源头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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