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二街镇推行村组干部廉洁诚信履职体系建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2-05 11:30:0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我承诺:上任以后,会为村民修建一个客堂,方便大家办红白喜事。”、“我保证:带领大家一起致富,增加集体收入,每年都给每位村民分红。”这是在2013年3月,晋宁县二街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组干部在选举时的竞选承诺。三年之期将至,部分村组干部兑现了自己对群众许下的承诺;有的却成了一句空话;更有甚者,有的村组干部借民生工程之名,行损害群众利益之实,受到了组织处理。
当前,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即将换届,为严防村组干部竞选演讲时乱开“空头支票”,教育引导村组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村组干部廉洁诚信履职的能力和素质,二街镇制订出台了《二街镇村组干部廉洁履职诚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镇纪委负责建立村组干部廉洁履职诚信档案,对村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两公开一承诺”情况,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履职相关规定和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记录,做到“一人一档”。对村组干部的纪律诚信、道德诚信、履职诚信等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对村组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两公开一承诺”情况失实;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不到位;触犯党纪国法、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不严格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记录存档。对存在不良记录的村组干部,由镇纪委进行不定期约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及违法问题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办法》要求,廉洁履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村组干部履职的重要依据,列入村组干部年度述廉述责报告,接受村民测评,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村党总支对村组干部疏于监督、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村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