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命名首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2-05 11:28: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2月2日上午,中共晋宁县委决定命名六街镇龙王塘村、二街镇鲁黑村、上蒜镇金砂村、晋城镇三合村、孙家坝村、夕阳乡夕阳村、昆阳街道上方新街村、余家海村、双河乡荒川村等9个村为晋宁县首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并在中共晋宁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该9个村进行授牌。
近年来,晋宁县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如晋城镇广济村“10.22”和富有村“10.14”群体性事件背后,存在村组干部贪污受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原书记、主任“小官巨贪”重大案件,都表明晋宁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解决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通过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减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促进村组干部队伍廉洁履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2015年9月,晋宁县制定印发了《关于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着手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
经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查推荐申报,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调研,综合考虑申报村的创建基础、创建思路和县委组织部的推荐意见,确定了二街镇鲁黑村,昆阳街道上方新街村、余家海村,双河乡荒川村,夕阳乡夕阳村,上蒜镇金砂村,六街镇龙王塘村,晋城镇三合村、孙家坝村等9个村为首批示范点创建村。在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密切配合,认真指导、帮助各示范点创建村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亲自抓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县委关于示范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了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创建村紧紧围绕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以加强村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五好一高”标准,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在坚持标准、规范创建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注重创建工作与乡情民俗的有机融合,充分展示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6年1月7日,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考核验收小组,历时4天半,按照《晋宁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验收标准》,通过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9个村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量化评分,均达到了创建标准,通过了考核验收。经中共晋宁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六街镇龙王塘村等9个村晋宁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称号。
会上,中共晋宁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党校校长刘中政同志宣读了命名决定。中共晋宁县委书记张之亮、县长岳为民等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为示范点授牌。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建斌主持。
县委领导要求,被命名的示范点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开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全县各村级党组织要以命名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标杆,努力争创成为示范点,全面提升我县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为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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