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01 16:4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34743_500x500

中共昆明市纪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172万元减少了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纪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市纪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纪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