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四个注重”确保纪律审查安全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19 10:45:5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嵩明县纪委为实现“依法办案、安全办案”工作目标,把纪律审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落实“四个注重”,强化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

    注重安全思想教育。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嵩明县纪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教育与专题点评等方式,时刻让纪检监察干部绷紧安全这根弦。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机会,由纪检室同志领学相关安全制度,由分管案件领导针对近期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牢固树立纪律审查安全重于一切的观念。

    注重办案安全监管。由县纪委监察局案管室负责对制度执行、安全防范及侵害被谈话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注重办案安全防范。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调查方案同部署、同落实。今年,我县谈话室已经建成,与谈话对象谈话必须进入谈话室,谈话室的使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谈话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内,需要加班的不得超过当天23时。被谈话对象的安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具体办案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人员负责,谈话期间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注重建立健全办案安全制度。今年,我县制定了《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察局安全文明办案实施办法》、《党政纪案件的办理流转审批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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