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制定出台《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两个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19 10:44:4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近日,富民县制定出台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级部门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并经县委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以县委通知形式下发全县贯彻执行。《两个办法》主要包括目的意义和依据、提名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渠道、提名主体和考察程序及要求,明确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级部门纪(工)委书记等科级干部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县级部门纪(工)委副书记等股所级干部由县纪委提出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易地交流任职,县级部门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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