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的调研报告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08 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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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如何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是值得研究的重大反腐防腐课题。近期,呈贡区纪委对全区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呈贡区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从关心保护干部的角度着眼,提前预防,开展提醒教育。对存在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个性化、温情式的谈心活动,早打招呼、早提醒,从而达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的效果。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呈贡区制定实施《新提拔区管干部跟班学习制度(试行)》、《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等制度。二是细化谈话内容,确保谈话效果。按照《呈贡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要求,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各项专项督查及工作调研中掌握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谈话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谈话内容,选准反腐倡廉工作的话题,增强谈话的主动性。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对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和6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等14个区属单位以及昆明春融公司、昆明春都公司等4个区属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61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从倡导风清气正的氛围着手,小处防范,狠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抓早抓小”要求的重要方面,坚持抓提醒,抓细节,抓督查,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良好作风的养成。一是坚持早打招呼,提醒在前。为做到提前预防、关心保护干部,呈贡区纪委先后印发《关于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紧急通知》、《关于狠刹中秋国庆公款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等系,并利用“呈贡廉政”微博微信、廉政短信等,重申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提醒、督促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认真执行。2014年以来,发送廉政微博微信220条,发送廉政短信16条。二是落实常态督查,抓好细节。认真围绕请客送礼、上班迟到早退等问题,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2次,发现并纠正上班迟到早退问题4起。三是做到及时曝光,快速处置。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对2起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4人受到责任追究。
(三)从提升综合效果的实际出发,快查快结,有效查办案件。一是坚持抓大不放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呈贡公安分局和区审计局等密切配合,壮大办案力量,对影响恶劣的案件坚持“小案当大案办”,提升震慑力。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力度,注重从组织部门思想政治巡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干部任前公示、抽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建立健全“三级联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拓展案源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重点监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初信初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案件线索和信访件的处理。从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入手,对近年来积累的各类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对案件线索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形式,及时提醒。对需要查处的迅速查处,避免小案演变成大案。五是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注重加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些偏差。一是抵触教育提醒、忽视作风小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谈话提醒是对自己的一种不信任,使个人隐蔽的小问题扩大化、公开化,造成工作被动,对组织不是心存感激,而是心理上抵触、谈话时反感;二是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工作上散漫一点是小节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三是有的党员干部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等错误思潮的影响,产生“羡腐心理”,甚至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如:呈贡区洛羊卫生院原院长李某某利用手中权力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财产,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
(二)监管力度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对党员干部管理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过多关注业务工作,“一俊遮百丑”,而对“小毛病”不闻不问,不抓不管,最终导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区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覃某某,曾因参与赌博被行政警告,2014年,覃某某因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是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就反腐败职能部门来讲,一般是坐等案件上门,只要没有人举报就不去查,主动发现案件太少。就监督机构来讲,由于机构分散,在体制上缺乏有效的纽带把各个监督机构整合在一起,各个监督机构的分工协调没有制度上的保障,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就公众参与反腐败机制来讲,参与渠道不畅,网络成了群众揭露腐败现象的重要渠道,但网民主体大多是来自“草根”,“体制内”的问题不可能深度介入,很难发现“一些深层次的腐败现象”的“蛛丝马迹”。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原总经理毕某某骗保贪污案,经过群众的举报信才被挖掘出来。
三、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揭去“隐身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重从群众信访举报、网络反腐舆情、巡视巡察、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检查考核、述廉评议、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财产申报审核等工作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揭去“隐身衣”,便于早教育、早处置。
(二)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安装“避雷针”。教育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手中权力的不断扩大,会不断增加对“物”的占有欲,并人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纵观他们的腐化堕落,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其根子还在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问题。由此可见,如果不从思想意识上加强防范,再科学的制度、再严格的监督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所以,在教育上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安装“避雷针”。
(三)建立健全廉政约谈机制,开启“防火墙”。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定期约谈领导干部,帮助查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提醒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部门领导开展经常性约谈,督促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权力滥用;对有反映的干部,听到情况要马上进行谈话了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一般性违纪和轻微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谈话内容记录在案,签字背书。通过开启廉政约谈这堵“防火墙”,为党员领导干部竖起一道安全屏障,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风险。
(四)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固“防洪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扎实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所以,在防范上要抓早抓小,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固“防洪堤”。紧紧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领导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切实抓住“三重一大”事项,认真研究重大建设项目、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和模式,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更加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加固廉政风险这道“防洪堤”,真正实现“主动预防,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及时预警”。
(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设置“曝光台”。一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牢牢盯住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充分用好明查暗访、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积极扩大监督覆盖面,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真正使顶风违纪问题无处藏身。二要经常性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对所属人员开展廉政家访,认真了解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积极拓展8小时以后监督渠道。三要经常性开展个人报告事项核查。对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对其他领导干部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开展核查,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杜绝虚报瞒报等欺骗组织的行为。四要经常性开展审计监督。坚持对领导干部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定期不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专项经费支出、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五要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 监督管理”工作模式。探索建立干部日常监管大数据源,整合利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干部数据信息,对个人报告事项、遵章守纪、涉法涉诉、经济责任审计等干部信息综合研判,关口前移,及时找出党员干部日常不容易被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通过设置“曝光台”起到震慑作用,促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和干部作风转变。
(作者:钟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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