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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对策研究专题调研报告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04 16:05:0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那就是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让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是大多数,党纪重处分是少数,涉嫌违法移送审查的应该是极极少数)成为常态,才能体现我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的理念、方法。

关于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对策研究专题调研报告

禄劝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杨振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同时,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提出惩治腐败要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求。结合禄劝实际对全县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对策研究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1月至今纪律审查及抓早抓小工作情况

    (一)禄劝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纪律审查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严格执纪,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1.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5件,从线索来源划分,来源于信访举报32件(占49.2%);上级交办10件,公检法移送2件,执法监察中发现5件,办案中发现15件,巡视中发现1件。从处置方式划分,拟立案46件(次),初步核实41件(次),谈话函询33件(次),暂存0件(次),了结19件(次)。

    2.党政纪立案66件,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 24件,占36.4%;违反财经纪律类15件,占22.7%;失职渎职类12件,占18.2%;贪污贿赂类9件,占13.6%;其他违纪类6件,仅占9.1%。结案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含非领导职务)20人,农村党员干部34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14人;处分73人中被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开除、撤职、降级)处分36人,占49.3%;被给予党政纪轻处分(严重警告、警告;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37人,占50.7%。经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8人,通过纪律审查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禄劝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情况。

    1.充分认识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重要性

    在中央鲜明地提出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后,禄劝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认识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重要性,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该项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也是是关爱干部、对干部负责的具体体现,是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严肃整治“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抓早抓小,就是在党员干部发生腐败行为之前,采取的积极防范措施,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置、反腐败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干部的不良行为,坚持严抓实管,及时提醒纠正,防止滑向违法犯罪。

    2. 逐步探索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1)做好典型类案件分析,举一反三,做好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禄劝县是昆明市的一个远郊县,全县辖13个乡镇(街道)、165个村民委员会、225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0.7万人,国土面积3668.2平方公里,农业人口占94.28%,由于全县社会发展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乡镇(街道)、部门控制资金额度不大,公职人员或村组干部大肆利用手中权力贪占国家和集体利益的重特大案件比较少,但是利用手中权力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甚至贪占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一般性案件也是层出不穷。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多年纪律审查情况反映出的、具有禄劝特点的典型类案件进行案件分析查找发案共性,做好案件分析,举一反三,做好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如:2011年至2013年期间,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对3至4所中小学校校长进行纪律审查,发现各中小学校校长对财务管理知识欠缺、纪律意识淡漠,虽不利用职权进行贪占,但均存在违规将学校其他收入单独帐外保管使用的违纪行为,为严肃纪律,均进行了纪律处分,形成“每查必处”的态势。2014年 7月,为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案件的高发态势,做好抓早抓小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对该类型案件进行分析,针对历年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部分中小学校截留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等多发易发违纪违规问题,在做好校长财务知识培训和教育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下发《监察建议书》由县教育局组建成立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营养餐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对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立即督促整改,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由教育系统自行督促整改,严重违纪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要求及时将情况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及司法机关。通过该次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资金管理得到有效规范,对整治中发现5所学校一般性违纪行为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对校长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

   (2)案件深挖细查,积极探索抓早抓小挽救违法边缘人员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不仅个人付出代价,家庭、亲属付出代价,对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及早发现违法犯罪边缘人员的挽救工作,有助于将党、国家及个人、家庭损失降到最低,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有利于我党惩治腐败抓早抓小的作用发挥。如: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注重从案件中挖掘新的案件线索,2014年1月至今,县纪委监察局已经从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17件,立案15件,在严肃惩处的同时,也注意探索抓早抓小、挽救违法边缘人员工作。2014年,禄劝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乌东德达作卧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徐正学超生案件中发现计生部门有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帮助其落户,通过该案件线索查证县计生局窗口工作人员杨绍宏贪污社会抚养费15.2万元犯罪行为,又通过杨绍宏案发现乌东德镇达作卧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吕银方存在通过“牵线搭桥”帮助超生夫妇违规落户,并收取好处费、辛苦费1.36万元的案件,发现计生系统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如不对案件深挖细查,全县诸如杨绍宏、吕银方之类计生人员将层出不穷。为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治本功效、起好抓小抓早的示范典型作用,县纪委监察局将计生系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探索抓早抓小的有效途径,决定对案件深挖细查,通过抓早抓小,挽救计生系统违法边缘人员,使相关人员不至于走上杨绍宏、吕银方的违法犯罪道路,县纪委监察局将案件调查及分析情况向县委报告同意后,对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乡镇计生办、村居委会计生宣传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全县一半以上乡镇计生办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存在收取资金后不全额上交县局和县财政进行截留使用的情况、部分村级计生宣传员存在隐瞒收缴社会抚养费挪作他用的违纪情况,根据调查,县纪委监察局对5个乡镇计生办、7个村级计生宣传员进行了纪律处理,在他们未走到违法犯罪前,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他们不至于越陷越深,走上犯罪道路。

    (3)深入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警醒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不是短时间内就会发生蜕变的,是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逐渐发展蜕变的,反腐败抓早抓小必须从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开展针对性防范教育,一方面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任职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提醒、警示、诫勉等,有针对性进行岗位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另一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引起重视,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教育惩戒,并将谈话情况记录在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督促整改。这样有利于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小毛病”抓早抓小,起到“治病树”、“扶歪树”的早期治疗作用。如:2010年以来,禄劝县纪委每年对县委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正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均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每年谈话100余人次,针对不同岗位廉政风险,有针对性的进行廉政纪律要求和风险提醒,使干部在上任前能有纪律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防范能力和注意廉政风险防范,做好抓早抓小防治腐败工作。同时,2014年以来,禄劝县纪委监察针对群众反映、调查掌握的一些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谈话,共采取谈话函询33人次、约谈单位班子集体7次,约谈领导干部15人次,有效的从小事抓起、苗头抓起,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充分认识自身“毛病”,积极反省“治疗”,抓早抓小,不至于病入膏肓而无药可救。

    (4)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关键节点提醒教育。禄劝县纪委监察局还注重春节、中秋、国庆等容易滋生腐败、廉洁自律问题的关键节点的提醒教育,在每个节日临近前,县纪委监察局都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纪律、公车管理纪律等发送提醒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宣传廉政纪律,构建全覆盖的短信提醒网络,经常教育、抓早抓小提醒干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如:禄劝县纪委监察局从2010年开始在每个节假日关键节点,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54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温馨提醒干部严守廉政纪律和公车管理使用纪律,从小事抓好自身建设。几年来,全县无节假日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的举报和反映,节日风气得到明显好转,干部违纪明显下降。

    二、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存在的问题表现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的重视程度上存在差距。

    由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关于抓早抓小的部署要求,不能把反腐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工作与严肃惩治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有机统一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来,认为抓早抓小工作不能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惩戒效果,与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的要求不一致,存在对抓早抓小工作分析研究、治本防腐工作措施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

    (二)抓早抓小机制的工作方式方法存在粗放、不具体及系统性不够问题。目前,各级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大多停留在传达中央精神和要求层面上,而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建设没有完整系统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停留在就事论事、就案论案的研究抓早抓小单一工作层面,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定,也无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不能最大化的发挥、开展抓早抓小防治工作。

    (三)抓早抓小机制的执纪工作理念存在误区。由于开展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建设是从一些部门、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入手抓纪律,抓督促改进,开展工作面大,耗费人力物力多,但取得的惩处效果却不大,并且抓早抓小工作主要使干部自身错误得到改正,不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纪检干部就会认为抓早抓小工作“事倍功半” ,还会流失案件线索,不利于执纪办案,在抓早抓小方面做再多的工作也是“劳而无功”,不愿做、不想做,影响了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建设推进。

    (四)抓早抓小机制的具体工作欠缺考核要求与引导。

由于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建设工作作为纪检工作防治腐败的重点才起步建设,工作机制、具体要求、工作措施尚不完善,没有形成“抓早抓小也是执纪监督”的主流认识,导致考核要求不具体,在现时期考核工作繁重的情况下,未纳入考核要求的工作在安排布置上往往会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不利于抓早抓小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教育学习,提升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意识。

    将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融入“两个责任”要求,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让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树立教育、监督、惩处、保护 “四位一体” 的责任意识,更加注重教育、监督、保护工作,提升对抓早抓小,“治病树”、“扶歪树”工作责任的工作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重小节、知纪律、懂规矩,从而保护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触犯法律底线,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抓早抓小起着关键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氛围。

    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的要求和引导,提出各级党委、纪委在建立、探索、落实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具体要求,并对分析研究透彻、健全机制、探索做法好的抓早抓小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各级重视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氛围,引导下级各级组织开展抓早抓小工作。

    (三)加快机制建设,完善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体系。

    要探索、健全和完善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相关制度。将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执纪问责、谈话函询等制度规定进行有机整合,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思路,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设、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及其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各种探索性创新办法和方向,把抓早抓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制度长期坚持,更好发挥“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抓早抓小新形势。

    (四)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考核。

    要进一步将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重心,严格要求,严格考核,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也是政绩的鲜明导向,完善办案考评体系,防止在查办案件中出现“抓大放小”现象,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将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进行具体要求,要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突出体现抓早抓小,及早发现线索,及早进行处理,避免养痈遗患,对开展抓早抓小工作滞后的要严肃批评、督促问责。同时在要求开展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工作中,也要严格抓早抓小工作的政策界限,切不可把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核心工作混淆或对立,更不能以抓早抓小为借口,压案不查,回避矛盾,导致重要案件线索流失,降低执纪办案威慑力,如出现利用抓早抓小为借口,压案不查,谋取私利的应严肃予以纪律审查,追究责任,防止以案谋私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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