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抓四不放”成为纪律审查新特征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18 15:22:5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1—2014年,晋宁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三年获得全省一等奖,一年获得全省二等奖,其中,2012年位列全省第二、2014位列全省第一,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显著是晋宁县纪委2011—2014年纪律审查工作一大特点。2015年,晋宁县纪委及时转思维转方式,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反腐败斗争前沿,“四抓四不放”成为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新特点。
一、动辄则咎,抓大不放小
今年以来,县纪委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轻微违纪和违规行为“零容忍”。今年1至11月,全县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67件,同比增长108.75%,立案44件49人,立案件数同比增长7.32%,给予党政纪重处分22人,其中,20人被开除党籍,科级干部7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4人,科级干部8人。同时,对轻微违规的44人进行问责处理,科级干部21人,党纪轻处分和问责处理人数共88人,占总处分人数的80%,比去年同期增加151.4%。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同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采取“通报+整改+整改情况检查”的警示教育模式,不断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今年1至11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起12人。
二、咬耳扯袖,抓惩戒不放早提醒
县纪委始终本着治病救人的之心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规方式来监督执纪,采取约谈、函询等多种措施及时解决小问题和苗头性问题,提醒处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2015年1至11月,共对141名被反映人进行了谈话函询。坚持从严从实开展约谈,约谈内容从重点和小节切入,9月份,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纪律进行了约谈。县委书记约谈了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10名县级领导,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约谈各自班子成员,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县纪委常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约谈分管联系的56家部门和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全县480余名副科以上领导被约谈。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约谈,廉政承诺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今年,已约谈新调整、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谈话4批186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核实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对7个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及新提拔的21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全面核实,对部分领导干部漏报的情况进行核查。用好本地贪腐案例“活教材”,增强警示威慑力,10月份,六街镇、上蒜镇、二街镇原党政主要领导共7人因涉嫌受贿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县纪委分7批组织了6家案发单位和54家县级单位共560名领导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过程。
三、回应群众期待,抓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不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在坚决查处科级干部和领导机关中违纪行为的同时,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到最底层,实现“零容忍、全覆盖”。2015年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2件26人,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总查处人数的53%,比去年同期增加62.5%,其中,全县7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立案查处9件12人,县直单位纪委立案2件3人。加大对村组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等制度的刚性约束,7个乡(镇、街道)共对违反“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的29名村组干部进行了问责。在全县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年内实现昆阳街道、晋城镇创建2个村(社区)级示范点,其他乡(镇)创建1个村级示范点的目标,通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逐步建立村组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示范点创建后,若再发生村组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村“两委”主体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及乡(镇、街道)相关领导责任。
四、坚持“一案双查”,抓直接责任不放领导责任
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纪委年初即下发“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15年1至11月,18名正科级干部被立案查处,其中6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县纪委对7个乡(镇、街道)和21家县级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28人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提醒约谈,对7个乡(镇、街道)、11家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18人就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了提醒约谈;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的14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约谈;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8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约谈;对干部被问责的9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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