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四项措施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16 16:39:2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自觉行动,昆明市明确了四项工作措施,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抓实抓好。力求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准则》规定的道德“高线”,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党性修养;充分认清《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坚决守住《条例》规定的纪律“底线”,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
组织开展集中宣讲。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宣讲。同时,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市委宣讲团,深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开展宣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对《准则》和《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学深悟透,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明确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确保《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加强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纳入年度教学计划,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分期分批轮训党员干部,采取课堂讲授、案例教学、知识测试等方式,确保每个主体班次、每名参训学员都接受一次《准则》和《条例》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市级媒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栏、板报、电子屏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对《准则》和《条例》宣传报道,提高《准则》和《条例》的知晓度;要认真总结推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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