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坚守纪律审查安全底线不放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09 16:21:5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始终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要求贯穿于纪律审查的全过程,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审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保障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持续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强化安全意识教育。一是把纪律审查安全规程纳入机关学习的必修内容。分管领导带头领学《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办理违反党政纪案件的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有关安全审查相关会议精神。二是把纪律审查安全知识作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重点。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市纪委纪律审查专家,讲授纪律审查与办案安全专题讲座,增强纪检干部业务技能,筑牢安全审查的思想防线。三是把案前教育作为常规工作固化下来。在信访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工作开展前,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宣布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并对所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安全细节,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前。
健全安全审查制度。一是制订了《关于办理违反党政纪案件的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了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把安全理念贯穿到纪律审查的各个细节,从程式上规避了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制订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长负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负第一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与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办人与相关工作人员逐一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每案一签,对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三是制订了《谈话安全工作规定》,重点对谈话安全细节作了具体规定,要求谈话必须至少2名办案人员在场,一般安排在白天进行,需要夜间谈话的严禁超过晚上11时,谈话期间被谈话人不得脱离办案人员视线等,并对谈话人的行为规范进行了约束,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谈话对象,严禁酒后谈话,严禁将非办案人员带入谈话场所。
强化审查过程监管。一是把安全作为案情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把握案情特殊性,将涉案人员家庭状况、社会关系、身心状况等纳入初核初查范围,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制定每个案件的具体应急预案,确保办案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到位。案件审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案情总结会,总结安全办案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慎用不用“两规”“两指”措施。采取分区协作交叉办案、部门联动快查快处、办案能力提升计划等措施,注重从谈话技巧运用和外围核实工作找准突破口,避免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近三年来均未采用“两规”“两指”措施,有效规避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纪律审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区纪委分片联系办案协作区的领导不定期到镇(街道)办案谈话场所,督导检查安全隐患防范措施。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排查工作,把办案安全作为质量排查重点,案管室定期对全区案件查办遵规守程和安全情况开展系统督查。同时,将案件安全工作纳入案件考核的关键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建成标准化的谈话地点。谈话室、信访接待室全部进行了软包处理,配套了专用休息室、档案室、卫生间,谈话点出入口和通道均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谈话室实现了全范围无死角监控,监控室和谈话室通过耳麦对讲机、局域网连接等方式实现互通,配备了紧急警报按钮、3小时以上备用供电电源、90天以上备用储存硬盘。二是严格谈话地点管理使用。区纪委所有信访接待和调查谈话必须在信访接待室和谈话室进行,且须向案管室报备,填写《谈话室使用登记表》,严格落实监控值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纪律审查安全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三张网”。机关干部人手两台电脑,一台用于内部信息处理,仅允许连接机关局域网,一台用于资料查询、非内部信息和非涉密信息处理,仅允许连接互连网,同时开通全国纪检系统专网,按秘级管理使用,专网专用,实现了“三网”物理隔离,最大限度保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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