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八不准”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04 15:53: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各考核组组长要亲自带队作动员,副组长、成员要全程参与不得擅自缺席。要严格遵守《东川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模范执行会议组织要求和接待规定”。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动员会上,区委明确了考核组工作纪律。

    近日,东川区成立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区纪委常委任副组长的7个考核组,按照《东川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年初与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6个镇(街道)和61个区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坚决杜绝‘人情分’、‘关系分’和‘印象分’。”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区委下发通知,要求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做到“八不准”: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秘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东川区此次考核采取“听、查、看、访、测”的方法进行。一是听取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包括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和党政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区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二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查阅被考核单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电子台账。三是根据考核的内容,至少延伸检查2个基层单位,实地查看被考核单位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四是通过随机访谈、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区管干部作风状况和廉洁履职意见建议。五是随机抽选部分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事业单位领导、服务对象,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和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占考核总分的5%、组织考评占90%、日常考评占5%。

    东川区还根据被考核单位最终考核所得总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10%。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今年初对2014年考核为优秀的7家单位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不合格的4家单位通报批评,责令2015年6月前整改完毕,复检验收,在全区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

(东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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