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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四化”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0-19 16:08:2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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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东川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采取“四化”举措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

    一是创建活动责任化。制定了《东川区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6项主要内容及17个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分别由区级机关党工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经科信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7个职能部门对口主抓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园“七进”创建活动,做到责任明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了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深入扎实地进行。

    二是创建工作标准化。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廉政文化示范点考核验收标准》,分别细化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园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的具体验收标准。各单位在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过程中,可随时对照标准进行完善,做到了有章可循,提高了创建的成功率,使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的轨道。

    三是考核工作程序化。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评审、考核办法》,对申报、组织考核验收、命名授牌、复查和摘牌等各个环节予以明确,对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作出规定,为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有程序地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树立典型,打造精品,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整体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是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了《东川区廉政文化示范点管理办法(试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实行“年检制”,规定了撤销其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的6种情形,废除了廉政文化示范点“终身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廉政文化示范点管理工作,有助于建立健全廉政文化示范点管理长效机制,如,汤丹镇洒海村于2010年7月21日被区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农村区级示范点,2012年6月经区纪委“年检”后被摘牌。(东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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