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自查自纠“两个责任”不遮丑不护短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9 16:34: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在检查中发现自查自纠敷衍塞责,或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又未主动自查自纠的,要约谈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东川区对全区开展自查自纠“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出纪律要求。

    近日,东川区在学习《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通报》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自查自纠“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区委对照年初制定《东川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检查5个方面44项主体责任内容是否履行到位;区纪委对照《东川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逐条检查8个方面35项监督责任内容是否履行到位。区委区纪委在率先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还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自查自纠履行“两个责任”的基本情况、“两个责任”清单的推进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今年以来,东川区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关键环节,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应当履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等五个方面26项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的11项责任;制定《东川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明确区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度任务6大项19个小项,确保相关责任人员成为“明白人”、“带头人”和“责任人”;区委分别与67名区属党组织书记签订了《东川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全区28名处级干部和453名科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签字背书”。

    区纪委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要务,先后三次选取43件63人典型案例进行实名通报,组织10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140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典型案件公开审判,对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和机关作风纪律规定的8起行为进行了处理。1至8月共立案42件,结案37件,党政纪处分43人,对11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东川区纪委)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