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纪工委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3 15:46:3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QQ截图20150923153147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高新区纪工委下发《纪工委监察局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精神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进行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督促履行好“主体责任”。谈话由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菊珍主持,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全季主谈,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资公司经营班子,马金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共35人接受提醒谈话。

    此次谈话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为主题。陈全季书记结合前不久参加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班学习情况,谈了自己学习程连元书记讲话、应永生书记辅导报告,以及观看《沉重的代价》、《不作为之害》警示教育片的认识和体会,强调要全面认识、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廉洁从政,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陈全季书记要求,一要改变思维模式,不能以老思想旧习惯来理解、认识现在的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对纠正“四风”各项规定的认识,决不能有侥幸心理;二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特别是严禁收送“红包”的纪律要求;三要管好自己的人。要重视“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不能认为管好自己就行了,应认真按照“主体责任”清单,督促部门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定;四要充分认识、理解“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好。陈菊珍副书记通报了近期中纪委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指出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重点,要求参加谈话的各部门领导,要认真思考并落实好谈话精神,各单位各本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层层传达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