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会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3 15:43:4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9月21日,富民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会。县委书记李江从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分析,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勇于担当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三个方面,全面、系统、深入地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了生动、精彩的辅导。
李江书记指出: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推动富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准确把握选好用好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注重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带头廉洁从政这五点基本内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李江书记指出: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上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四风”问题仍然没有彻底根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是当事人咎由自取,也有纪委监督不力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水平,推动富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李江书记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增强主体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要匡正用人之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细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四要落实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五要严格责任追究,用典型案件形成震慑力;六要用好考核结果,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培训会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利鸿主持,余书记从什么是监督责任?为什么要履行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如何履行监督责任四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辅导培训。余书记要求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坚守政治担当,把“两个责任”扛起来;二是严肃纪律规矩,拉起带电“高压线”;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四是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惩腐“零容忍”;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坚决推进“三转”。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担起责任、抓好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努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县在职县级领导,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主任、副主任;各镇(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工)委书记;县直各部门党委负责人、纪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县纪委派出各纪工委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县级部分涉及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27家单位中层干部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参会人员还观看了《沉重的代价》和《“不作为”之害》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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