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建立四项机制破解案件查办四难问题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2 15:54:1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建立四项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积极破解县区纪委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办案工作责任制,破解查办案件任务落实难问题。针对县区地域窄,人员熟,纪检监察干部怕办案、怕得罪人的问题,实施了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区纪委派出五个纪工委和六个镇纪委每年都必须有查办案件任务,任务落实不好的,由区纪委领 导约谈负责人;一年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单位及干部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的调整领导工作岗位。且负责人要在区纪委常委会上作检讨。确保年底每个镇纪委和区纪委派出纪工委至少完成1件自办案件。
建立多级多部门联动机制,破解案件线索来源难问题。区纪委除了发挥来访、来信、来电信访主渠道作用外,还在区、镇、村(社区)设立了举报信箱147个,开通了网络举报平台,并向全区140个村(社区)干部公布了区委书记、区长和纪委书记的手机号码,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可直接向区委书记、区长和纪委书记反映。定期召开公安、检察、纪检、审计、组织等单位参与的查办案件工作通报会,相互移送案件线索。此外,还注意在党风巡查、执法监察、干部考察、年终考核等专项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线索。
建立办案力量整合机制,破解查办案件工作推进难问题。出台区纪委常委查办案件负责联系制度,划定辖区内有查办案件任务的部门作为区纪委常委的“责任区”,区纪委常委实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若年底“责任区”完不成工作任务,区纪委常委负连带责任。建立区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对各镇机关党员干部、村组干部的违纪线索,为避免办“关系案”,由区纪委指定相应的镇纪委负责,实行交叉办案;对重大疑难案件,为确保办案质量,排除外界阻力,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实行联合办案。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破解案件查办人员出路难问题。严格执行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将查办案件工作成绩与评先评优、培训学习、提拔使用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干部,树立纪检监察系统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了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活力。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考核中荣获一等奖,8名在办案一线工作的纪检干部得到提拔使用。(东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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