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矩 讲纪律 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16 16:26:3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去年以来,昆明市纪委为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采取了系列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篱笆墙”。围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出台与反腐倡廉相关的制度。如2014年就围绕加强和改进作风机制建设,废止过时的规章制度17项,修改完善8项,新建《昆明市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等51项,使制度规定形成了一个体系,对干部发挥了监督制约作用。出台了《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制度,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审批、执法工作“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了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定了《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从严从实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规范约束、问责处理,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常敲“警示钟”。一是抓纪律规矩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利用培训、会议、信息、网络、报刊等形式和载体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如针对前不久媒体曝光的我市盘龙区、五华区存在办证难的问题,我们及时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各县区、各单位都要对类似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全面整改;开展以案说法,适时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去年以来通报查办案件情况6次33件;选取近两年以来全市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典型案件,汇编忏悔录,以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人生不能重来》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7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去年以来共有34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与会人员的现场测评,市纪委班子成员约谈县区及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74人,对14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去年以来,2296名县处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147名实职处级干部报告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有错即纠。坚守在纪律最前沿,对群众反映、日常检查、案件初核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一般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去年以来及时函询13人次,谈话134人次,对153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近期,正在探索建立干部日常监管大数据源,围绕党员干部生活圈、工作圈、社交圈,把纪委、组织、政法、审计、金融、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共享,通过对干部履历、廉洁自律、遵章守约、个人信用、自诉应诉、飞行记录等数据定期综合分析研判,“揪”出党员干部日常不容易被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预警。
    三、强化执纪问责,切除“重病灶”。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近两年来,市纪委共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其他纪律案件160余件,对媒体曝光的盘龙区、五华区有关单位人员不作为,群众办证难问题,给予盘龙区、五华区14名相关人员问责和党政纪立案处理;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中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领导干部作风漂浮、现场处置不力的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处理;对1名干部未严格执行单位请销假制度,长期不上班、吃空响,隐瞒组织并私自持有因私出国护照,多次出国未经组织批准,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立案调查。(作者:市纪委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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