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浅谈收送红包礼金的现象和对策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8-24 1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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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如不采取措施认真纠治,必将愈演愈烈,此风不刹,造成一些行业和领域不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办事,严重败坏党风政风,腐蚀干部队伍,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恶化发展环境,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其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必须从思想上、源头上、制度上、体制上寻求突破,才能从根本上予以铲除。
“红包”本来是长辈给晚辈的“小钱”;“礼金”本来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时亲朋好友的一点心意。然而,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收送“红包”“礼金”已改变了礼节往来性质的行为,群众意见很大。一些以“红包”、“礼金”形式出现的权钱交易,进出于部分掌管权、钱、人事的实权部门。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礼尚往来,而是具有明显的贿赂性质的行为。对此,尽管党纪政纪方面有明文规定,各级领导也三令五申,但是这股不正之风不仅没有刹住,而且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
一、收受红包礼金的形式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了许多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要看到,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接受“红包”、“礼金”的形式不断翻新,主要有以下形式存在:
(一)收取庆贺礼金。凡要与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关系进一步发展,并逐步进行功利性交往的,不管这些领导干部家里发生红事或白事,往往送礼者都会抓住契机送红包表示祝贺、慰问。如迁居、升职、外出学习培训等绝不会放过送礼的机会。有过送礼行为的人,最能揣摸送礼规律,选择适当适合的时间和地点送给红包。
(二)接受节日礼金。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领导干部收受了礼金并不知道送礼人的真实意图,犯意指向不是很明确。原因是这些交往都是经朋友介绍朋友、熟人托熟人完成的。目的是给收受礼金的人留下好的印象。开始收受的礼金数额不大,只是投石问路,当摸清收受人的心态之后,送礼人逢年过节便甩开手来送礼,直到自己的犯意实现为止。
(三)接受慰问红包。接受慰问理由很多,生病住院接受预祝康复慰问最常见。一些带有功利色彩的人,名曰来看望病榻中的领导,实则以此为借口,给领导送钱送物,为今后自己的升迁作感情铺垫;丧父、丧母或失伴侣,也是某些领导干部接受钱物又一原由。在困难中表达情感,是功利性交往者的惯用手法。
(四)收取“劳务费”。比如开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评审会、招投标工作会等,就以发误工费为名,给与会人员发钱、发礼物,以此堵住与会人员的嘴;在请上级单位、友邻单位、实权部门开团拜会、工作联席会、工作总结会上,以发会务补贴、辛苦费为名,进行明请暗送,其本意还是拉关系、套近乎,为今后的工作找方便,寻包容。
二、收受红包礼金的根源
现在腐败的表现多种多样,但都是围绕权力和金钱的运作来展开,其核心的问题都离不开“以权谋私”,从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现象。其存在的根源: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由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对方或掌管着立项、审批、监管等权力,或掌管着工程发包、招标采购、成本价格核定等权力,或掌管着资金投资、划拨、收缴、审计等权力,或掌管着干部人事方面的提名、考察、任免、处理等权力。在这些权力的运作上,自由裁量权还比较大,且没有硬性的监督制约措施,可上也可下,可左也可右,朝哪个方向倾斜都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红包”、“礼金”等方式运作一下,就有可能以小换大,获得成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回报。
(二)“人际交往观念”的误解。我国是礼仪之邦,主导人际交往的观念就是“意思、表示”,这恰好应和了一些别有用心人的本意(认为交朋友的目的就是为了“互相利用”,因此他们只结交对自己有用、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人,而且常常是“过河拆桥”)。同时给收受礼金者找到台阶:不收礼金就是对他人不信任,甚至错误地认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友”,共产党人一旦没了朋友,还怎么能去密切联系群众。
(三)收受礼金行为的惩治不力。惩治收受礼金存在三个盲点。一是惩治本级和下级容易,惩治上级难,有时不但惩治不到,而且还会影响地方项目资金的划拨;二是惩治收受礼金行为只有纪律手段,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送小钱、赚大钱。纪律层面的或法律层面在人为的处理过程中均予以网开一面。
三、治理对策
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表现的多样性,性质的特殊性,影响的广泛性,根源的复杂性,危害的严重性,决定了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从思想上、从源头上、从制度上、从体制上寻求突破,妥善解决送礼受礼问题。
(一)加强教育,增强诚信意识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影响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腐败现象的诱因主要源于经济。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包括“红包”“礼金”,大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问题。市场经济现实条件下的人,包括领导干部,不是完全抛弃私心杂念的人,不是100%的布尔什维克。他们是受过传统熏陶的文化人,是有思想觉悟的政治人,是有七情六欲的自然人,也是有利己倾向的经济人。客观实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使一些人遇事权衡利弊,寻求利益最大化。因此,解决红包、礼金问题,首先就要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而境界的提高就是靠教育。要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纪律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使大家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能为,改造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能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淡薄功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
(二)完善拨款制度,斩断送礼财源
送收“红包”“礼金”与资金管理不严有密切的关系。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要从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着手,建立机制,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要加快推行部门预算,将所有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要改革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减少中间环节,简化拨款手续,保证专款专用;要认真清理各种资金来源渠道,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消“小金库”;要限制“一支笔”审批,坚持集体审批;要改变上级出政策、下级找资金的状况;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现对所有预算内、外资金的全方位监管。通过这些办法,斩断送礼财源。
(三)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事,实现有限政府,无限服务。政府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将自己有形的脚伸入市场,不但会踩伤市场无形的手,还会给官员留下公权私用的机会。因此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对领导干部要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和廉政检查制度,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登记造册,并公之于众,给社会明白,给领导清白。
(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选贤能环境
选拔任用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制,公开竞争制,减少上级任命制,将干部任用权交给民众。把干部的选拔、培训、调动、考核的原则、标准、范围、程序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变“长官意志”为“公众意志”,铲除权钱交易的土壤,真正实现选拔任用干部上的公开、公正、公平,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利运行
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将经济活动、公务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在有效的监督之下。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设置权力,减少社会公共权力部门的数量和规模,科学、合理地分解权力,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搞好廉政投诉、专项投诉与党政“一把手”公开电话、政府电子信箱等监督载体,重点监督那些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不高的部门和单位。强化社会对党政官员腐败行为的监督,披露各种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使公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企业职代会和村民大会的监督作用,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要加强纪委监察的监督职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严肃查处送收红包礼金行为,根治送礼土壤
一是严肃处理收受者。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红包、礼金。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拒收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不交的,追究责任。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因为领导干部的工作关系收受红包、礼金的,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纪律责任。凡违反规定收受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定要处理。二要严肃处理送礼者。送者与收者是一种互相利用、互相促成的利益共同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因果、互为源流。从经济转轨中所反映出送礼受礼的现实看,作为送礼受礼的对象,在矛盾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但从权钱交易本身来看,送礼是主动的,受礼是被动的,“礼金”的基本流向是有钱的流向有权的,权小的流向权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送的就没有收的,送的存在就会培植收的。因此,对送红包、礼金者,也要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公款送红包、礼金,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总之,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是恶化党风政风的一大“顽症”,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必须加强治理;“红包”礼金问题成因复杂,既有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又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要正确把握行贿受贿、礼尚往来与收受“红包”礼金的区别,防止“红包”礼金概念的泛化;治理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既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又要深化改革,靠制度创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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