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出台《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评议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8-14 09:39:3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昆明市宜良县出台了《宜良县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评议办法》,规定对驻宜27家省、市垂管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采取日常量化考评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评议方法,以百分制进行计分。参加评议的单位按照社会服务功能进行分类排名,评议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通过阳光政务网和“宜良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评议排名后3位的,将责成作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县评议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将整改措施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整改目标和措施将由其单位主要领导作出公开承诺,县评议办函告其上级主管机关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理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连续三年排名后3位的,由县评议办函告其上级主管机关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理领导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免职处理。目前,已对24家出现违反会风会纪等行为的单位分别给予年终考核和年度民主评议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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