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项举措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8-13 09:32:5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昆明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日常监管和抓早抓小上,及时提醒,用好经常性的监督措施,防止党员干部由“小毛病”、“小问题”滑向违法犯罪。
开展选择性约谈。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的落实,约谈重点单位领导干部,帮助查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部门领导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对有举报反映的干部,听到情况就马上进行谈话了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一般性违纪和轻微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谈话内容记录在案,签字背书。上半年,全市共谈话函询79人次,对41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
强化监督检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用好明查暗访、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扩大监督覆盖面,形成监督合力,使顶风违纪问题无处藏身。对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市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上半年市纪委约谈了3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34名纪委书记,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进行廉政家访。今年6月,全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对干部职工家属开展廉政家访活动,了解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思想、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好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给予心理引导和疏导、关心帮助和鼓励鼓劲,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深做细,倡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拓展8小时以后监督渠道。
核实个人报告事项。2015年上半年,全市组织力量对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对其他领导干部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核查,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杜绝虚报瞒报等欺骗组织的行为。上半年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对2287名县处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2名县处级干部报告的婚丧嫁娶事宜和305名干部报告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审计监督。自2014年以来,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2013年、2014年经费预算和开支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单位经费中有无购买购物卡、贺卡、土特产、大宗烟酒等的发票、有无滥发钱物、项目经费中有无开支接待费和汽车燃油费、有无超标准接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市交运局所属航务局超范围发放慰问金的责任领导进行党纪立案;对泛亚联交所购买消费卡用于发放员工劳保,购买烟、酒、茶、药用于接待走访的责任领导进行党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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