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纪委出台《晋宁县纪检监察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7-21 10:08:2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纪检监察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晋宁县纪委出台了《晋宁县纪检监察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领导职务上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办法》要求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到岗、按时上下班;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接受考核;不得到下属服务单位以及与工作有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兼职;要发挥好“传、帮、带” 作用,支持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办法》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所在单位和部门如有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关心、不重视、不安排工作的;不考勤、不考核、不管理的;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借故不上班、拒不接受组织安排工作、重要事项不报告、在外兼职等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等情形之一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无故不到岗、不按时上下班的;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隐瞒不报的;离开工作地不按规定报告的;违反规定在外兼职等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
(晋宁县纪委干部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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