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三个要”改进执纪监督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7-09 15:12:4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维护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当前我们有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摸排、立案调查、纪律处分等过程中,眼睛盯违法犯罪问题多,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违纪问题少,过多的用法律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没有凸显纪律特点……”
近日,昆明市纪委举行了中心组集中学习,观看了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报告视频,参加学习的部分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交流发言,谈了各自的认识和体会,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解和认识。会上,昆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就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关注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 改进执纪监督方式提出了“三个要”:
一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把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到纪律的“网格”里面行事,把执纪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管好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组织上,在党内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只有遵守执行纪律的义务,没有违反纪律的权利,更没有资格搞特殊化。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遵守纪律无例外,执行纪律无禁区。
二要将纪律约束覆盖到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纪律和规矩严格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杜绝党员脱管,避免纪律空转。无论是明文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要严格执行,无轻重之分和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既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等挺起来、严起来,也要把宣传、人事、保密、财经、生活、外事等纪律执行好落实好。
三要抓早抓小,有错即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在纪律最前沿,听到情况反映就马上去了解,违反党的纪律就坚决惩处,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能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更不能把小案养成了大案再去办。要用足用好用活经常性的监督执纪措施,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廉政谈话、信访监督、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通报曝光以及巡视、问责、组织处理等手段,使逾矩者初露端倪就受到警醒,使违纪者在“破纪”之初就处理止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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