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畅通“六个渠道”全面受理群众诉求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6-24 16:52:1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宜良县努力解决群众诉求,畅通“六个渠道”全面受理群众诉求,积极应对、化解辖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工作。
    建立民情诉求收集渠道。为保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顺利开展,宜良县构建了以县纪委信访室为枢纽,乡镇纪委为抓手,村(社区)为核心的民情诉求平台,并按照“十有”(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必备的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民情意见箱、有工作经费、有宣传资料、有工作台账、有化解群众诉求公示栏)的标准,在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群众诉求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116个村(社区)设立了“群众诉求工作室”,在各村(居)民小组设立了“群众诉求联系员”。同时统一制作了乡镇(街道)“群众诉求中心”、村社“群众诉求工作室”牌子、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和民情意见箱;乡镇(街道)“群众诉求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群众诉求工作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举报电话。做到每个村(社区)每天至少有一名村社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协调处理诉求问题,畅通民情民意收集渠道。
    建立民情诉求信息渠道。宜良县在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群众诉求工作台账,记录诉求信息来源、问题摘要、办理时限、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回访等情况,一件诉求一张卡,每个工作室一本账。一是分类。属于检举控告类的登记在信访举报台账,非检举控告类的登记在群众诉求台账,做到一事一卡,一级一账。二是预警监测。全县各级诉求中心、工作室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第一时间进行信息预警监测,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实行及时报告制度。三是办理情况。将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回访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进行记录,跟踪督促问效,并在公开栏内张榜公示。
    建立民情诉求受理渠道。宜良县有效整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资源,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三委一站式”为民服务站变为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和化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一是在县群众诉求中心开通信访举报专线,成立了县、乡、村(社区)解决群众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二是建立了定期受理群众诉求制度。县委、县政府把每月10、20日定为县级领导接访日,同时在县委机关、政府信访局设立信访接待室,由县纪委、县委办和政法委领导带班,每天安排2名科级干部接访;乡镇(街道)每天排出一名领导接访,实行班子领导轮流接访,村(社区)每天有一名领导负责接访,对群众诉求问题实行“五定”、“六包”(既定人、定时、定点、定责任、定时限,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化解),做到“四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人不息访不放过、稳控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集中解决重点、难点信访问题;三是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了群众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置群众诉求;四是在村(社区)居民小组聘请了群众诉求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到农户家中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如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南北社区,匡远街道永新社区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做到简单诉求当场解决,确保诉求不过夜;当天不能处理的诉求,及时做出答复,保证3天内解决;复杂疑难的诉求,在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
    建立民情诉求监督渠道。宜良县在全县116个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了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把反腐倡廉触角延伸到村组。一是发放监督员联系卡为群众提供方便。由村(社区)制作了村级监督员联系卡,将村级监督员的联系电话、职责印在卡片上,发农户,为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提供方便。二是设置民情意见箱收集社情民意。在村(社区)、居民小组显眼位置悬挂民情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的各种意见建议,由村级监督员定期开箱收集整理、登记、归类分流处置。三是村级监督员利用进村入户,参加村(社区)“三委”召开的会议、组织活动的时机,及时掌握和了解村(社区 )内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对诉求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消除了乡镇(街道)纪委监督触角涉及不到的盲区。
    建立下访约访工作渠道。宜良县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大下访工作制度,宜良县结合领导干部“一对一联村包户”、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契机,县纪委监察局成立3个下访约访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下访约访工作队。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和工作组每季度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约见诉求人了解情况,倾听和收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掌握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深入基层入户走访、定点接访、事先约访、包案下访、跟踪处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违纪案件线索和信访隐患,对重要信访问题实施包案处理和督办,有效化解大量信访问题和基层矛盾。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下乡走访780余人次,走访群众2640余人次,收集群众诉求2594条,解决问题2592个。
    建立解决群众诉求人员公示渠道。宜良县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接访门口悬挂解决群众诉求人员公示牌,将县“一对一”驻村干部、乡镇和村社干部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联系电话、包保村组信息、承诺等内容亮明在公示牌上,方便群众及时找到相应人员反映诉求,并设立监督电话,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既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又为受理群众诉求增设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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