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三举措整治社会天价培训现象规范干部教育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6-18 14:53:5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一是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秩序。严格执行《盘龙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若干制度(试行)》、《盘龙区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暂行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信息通报、培训档案管理、跟班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对全区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性质、范围、请销假、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予以规范。二是执行主体班次办班申报制度。督促盘龙区各单位严格执行《盘龙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申报及管理制度(试行)》,年度需列入全区主体班次的培训计划一律由区干教领导小组对培训主题、参训范围、经费预算等进行审核,力戒重复、天价等不合理培训现象。三是监督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培训情况。规定盘龙区领导干部严禁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严禁各单位牵头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高收费培训班。领导干部个人参加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项目,包括各种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等教育培训,必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说明培训项目的举办机构、项目名称、学习期限和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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