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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唱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角”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6-05 10:06:1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寻甸县纪委结合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勇于担当、找准定位、倾心履职,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协调推动,当好“配角”
    寻甸县纪委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职能,积极协助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促进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落实。年初由县委主要负责人与全县68个单位“一把手”完成签订任务,年终协助县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认真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寻甸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协助县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县委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标准,形成了“1个实施办法+2个责任清单+1个考核标准”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督促完成。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201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一案双查”案件3件7人。
    二、维护党风党纪,当好“主角”
    全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规定》、《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2014年以来,12名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向县纪委汇报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86 人(次),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并进行质询和测评。对295 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173 人(次),函询 165人,1709名领导干进行部述职述廉。开展作风纪律“六查六整治”活动,制定《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共组织会风督查 34 次,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1名干部进行通报。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 12 次,抽查干部职工 7170 人(次),在县电视台点名道姓曝光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2名。加大问责惩戒力度,2014年以来,共问责违纪党员干部48件89人,以铁的纪律促进作风监督常态化。
    三、聚焦案件查办,当好“猎手”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2014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62件(次),为举报失实的14人澄清了是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62件71人,立案37件42人,结案32件37人,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强化办案工作保障,为信访室、纪检室等办案部门增加直接从事案件查办工作人员4名,办公电脑5台,保密柜2个,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搜集案件线索,并根据需要随时抽调协助办案;投入8.6万元建设办案专用谈话室,投入5.8万元为谈话室配置刻录机、液晶显示器、智能球形摄像机等设备。配套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报批制度》、《执纪执法机关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安全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对线索管理、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办案纪律等进行严格规范,实现了查办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后勤保障的“四统一”机制,初步构建了运转有序、资源共享、协作紧密的案件查办模式。
    四、深化“三转”工作,争做“尖兵”
    寻甸县纪委不断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将县纪委参与的11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压缩到14个,10个乡镇(街道)的纪委(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除本职以外的41项工作,全部实现专职化。出台《纪检监察派出机构调研工作方案》,为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基础。严格依法执纪,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更加注重程序的合法性。二是转变方式,履行主责。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厘清纪委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注重考核结果运用。2014年以来,共提拔纪检监察干部4名,交流4名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三是转变作风,强化监管。按照中央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结合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着力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建立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2014年以来,对不适合从事信访工作的1名干部进行调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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