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纪委强监督、严执纪、重教育把主业主责扛稳、抓牢、做实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6-02 16:30:1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执纪问责零障碍,宣传教育反腐败”,取得应有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全覆盖,着力完善不能腐的体制保障
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组织10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制定《富民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安排意见》,对6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54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出台《富民县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量化评分标准》,与13个党(工)委、44个县级部门签订了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全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调研,制定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纪委职责定位;规范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明确主业主责,实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继续做好规范文件清理工作,对继续有效的36件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为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保障。
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的执纪监督,对全县19个基层党(工)委及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查,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全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按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轮次。成立4个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展专项督查2轮次。一季度,对全县5镇1街道、47个县级部门、286辆公务用车、16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开展明查暗访4次,对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的1名行政主要领导和1名部门负责人予以严厉问责。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力度,一季度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16宗。
二、执纪问责零障碍,着力健全不敢腐的工作机制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制定下发《富民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71个单位、4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承诺。死盯“铁八条”,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4次明察暗访。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派出纪工委等单位组成2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账务等多种方式,重点对16家县级单位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整治、“三公”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坚持每月16日的班子成员信访接待。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件次,接待业务范围外群众来访8件11人次,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疏导、教育、感化和协调转办等工作,妥善进行了处置;接听处置电话5件次。坚持对机关部门、窗口单位等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涣散、推诿扯皮等问题。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及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共抽查5镇1街道14个村(居)委会19个村民小组133户。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日常监管,督促数据录入、更正及超时提醒9次,上门业务指导5次,下达2015年资金文件3个,下达资金350万元,拨付资金350万元,发放资金350万元;发布信息5条,实现“零”投诉。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成并启用了谈话室,建立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专项审计、执法监察、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做到“月分析、季排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案件7次,实施镇(街道)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办案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2015年一季度,共立案查处26件28人(科级领导8人),其中:贪污贿赂4件4人,违反财经纪律3件3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3件5人,失职渎职8件8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1件1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件6人。已结案移送审理14件,挽回经济损失69.51万元。
三、宣传教育防腐败,着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县委党政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15场(次),参加学习党员干部1500人;县纪委书记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上廉政1次;组织90名在职县级领导、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开展勤政廉政公开承诺;2000余名机关党员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知识测试;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办公电脑上推行“清风富民”廉政屏保;组织全县70余名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给全县400余名党政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条,给党政干部及其家属发廉政公开信2封,通过县电视台、LED电子显示屏面向社会做好反腐倡廉政宣传,播放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和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建立“清风富民”微信公众平台,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微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富民县最新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转载廉政故事、廉政格言、反腐典型案例等,传递反腐倡廉“正能量”;组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办)、各派出纪工委、县监管办全体干部职工40余人到昆明“一二·一”运动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强化内、外宣传力度。完善《富民县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考核实施办法》,一季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编报纪检监察信息303篇(条),县纪委办编报信息88篇(条),编发《富民纪检监察信息》3期。全县纪检检查信息被省纪委采用6篇(条)、市纪委采用11篇(条)。健全《富民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制度(试行)》、《富民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稿费奖励办法(试行)》。一季度向主流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廉政网共计撰稿投稿80余篇;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及网上引导工作,收集上报涉滇、涉昆、涉腐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60余条,上报网评文章6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知识培训3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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