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从严从实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5-25 10:39:1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官渡区紧扣“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从政环境,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一、严把“三个关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把资格关。在确定考察对象前,要求拟考察人选认真填写《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家庭成员和亲属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为干部选拔任用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把程序关。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环节认真采集整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监督书》,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任职谈话制度,防止做选择、搞变通。三是严把监督关。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来电“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畅通干部监督渠道。
二、强化“三项制度”,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领导干部
一是创新机制,整合力量,建立巡查(察)工作制度。官渡区将党风廉政巡查和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官渡区党风廉政巡查、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巡查(察)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工作运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动态监督。监督紧跟重点工作,督促干部履职尽责;紧跟关键节点,整合力量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效果;紧跟日常管理,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巡查(察)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巡查(察)中管理干部、发现干部。
二是拓宽渠道,细化职责,构筑干部监督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员管理工作制度》,这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干部信息报送登记流程,进一步强化年度干部监督工作考评。通过拓宽渠道,细化职责,构建干部监督合力。让干部监督信息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当好“监督员”;在全区党风巡查和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中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为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案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当好“研究员”,围绕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更好地选准用好干部建言献策。
三是加强考核,优化测评,建立工作实绩公示制度。为解决领导干部无所事事,不勤于政事的问题,制定《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公示制度(试行)》,将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公示与半年和全年网络评价考核同步实施。领导干部将本人每个工作日的重要工作以“日志”的方式,记实的手法予以记录,形成日常工作实绩,如实记录每个工作日的工作内容,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半年和全年公示依托“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评价考核系统”结合工作实绩公示和平时工作情况,对干部个人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科学发展等方面的“隐绩”考核进行测评打分,做到测评真正“有依可循,有绩可评”。
三、做实“三项工作”,进一步服务干部人事工作
一是做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度下发《关于建立双项约谈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开展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打招呼。二是做实任前核查制度。干部任职前,区委组织部对干部党风廉政等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做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结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填报《婚姻家庭情况登记表》、《财产状况登记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全方位掌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并通过重点抽查核实,打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最后一公里”,对不如期、不如实报告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从而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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