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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关于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工作的思考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5-08 16:12:5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能够更加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但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和应引起重视。
    一、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重大现实意义
    “三转”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折射和反映,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能否真正落实“三转”,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能,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进而关系到整个改革和发展的成败。从这个意义上说,“三转”不是一般的转变,它是纪检监察体制深刻的自我变革。
    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中面临的现状和问题
    当前,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任务较杂,亟待厘清。一段时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等现象,“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招投标监管、项目建设督查等任务,甚至直接承担着县委、县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指标任务。
    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目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的执法监察往往等同于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
    三是素质参差,亟待提升。“三转”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在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往往缺乏财务、审计、金融、计算机等机关专业人才,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同时,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制约了业务能力水平提升。
    四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突出。特别是在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中,没有很好地整合优化资源,造成办案力量分散,专业办案力量弱化,存在办案能力不足的危险,导致办案不主动,惩治不严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威慑效果大打折扣。
    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对策建议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必须先转主观再转客观,主观转是重点,主观不转,客观转了也是空转。所以前提是转思想,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三转”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从更新理念、突出主业、拓宽路径、夯实基础四个方面来把握。
    转思想,就要更新理念,理思路、抓主责、定准位。要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一要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理论、新思路、新观点、新要求,提高对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再认识。二要破除固有思维定势和利益羁绊,扎扎实实把各级党委、纪委的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努力做到思想上共通共鸣、精神上高度默契、感情上同频共振、行动上步调一致,坚决反对隔靴搔痒、浮在面上、流于形式甚至阳奉阴违。三要自觉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法规理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定位,牢固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理念,改进执纪办案模式。
    转职能,就要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按照职能定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改变当前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惩腐肃纪、教育预防和队伍建设上来。一要切实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加快内设机构调整,清理调整不宜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职责内的要坚决办、亲自办、马上办、快速办,打好歼灭战;对职责外的要坚决转交办、督促办、跟踪办,不能再打混合战。如:纪检监察信访督办,就不能将纪检监察信访与社会大信访混为一谈。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得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尤其是举报党员干部违纪、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及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事和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逐层严查到底。但对其它类的信访问题,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访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内的信访件,就不宜直接查办,而应登记交办或告知当事人向上一级公检法司或其它职能部门申诉。但应对及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对办访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而不宜直接参与协调和处理。二要切实解决“目标考核指标过于宽泛”问题。在目标考核指标设计上,要充分考虑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办、独立办的工作,不能张冠李戴,不能把应有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应该完成的工作作为考核主要内容,更不能把职能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指标考核纪检监察机关。三要切实解决“眉毛胡子一把抓”问题。一些部门党政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可用性强,如能善加利用有利于推动具体工作、突破难点问题,致使纪检监察机关包揽一切,“眉毛胡子一把抓”,迫切需要转变认识、立即纠正。
    转方式,就要拓宽路径,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拓宽路径、转变方式,须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基本定位。一要重点工作抓责任落实,不缺位。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厘清党委、政府、纪委、部门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推进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全力突破重点。二要动态工作抓督查推进,不错位。要从过去日常的直接参与中跳出来,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善于运用领导约谈、巡察监督、信访监督、电子监察等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三要面上工作抓统筹协调,不越位。对纠风治乱、安全生产、公车治理等工作,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该管的要管、该放的要放,减轻纪委负担、发挥部门职能。
    转作风,就要夯实基础,正好心、正好业、正好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以“正”为准则,努力打造一支服务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正好心,即为民履职尽责。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坚决打击和遏制与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违背的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民履好职、执好纪。二要正好业,即强化务实作风。加强队伍职业素养培训教育,每个纪检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凡是定下来的事就要立即动手,凡是部署的事就要咬住不放,凡是上手的事就要一抓到底,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三要正好品,即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尤其在执纪办案中,要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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