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多措并举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4-02 16:14:3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在清明、五一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杜绝公车扫墓等违规违纪行为。富民县早安排、早行动,多措并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宣传教育全饱合。给全县4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廉政公开信,从公车私驾、私用造成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道德风险三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醒、打招呼,防患于未然。通过信息平台,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手机短信,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将单位公务用车用于扫墓、旅游等私人活动。在县城LED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及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清明节期间,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因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出现公车私用私驾的人和事,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正风肃纪强监督。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目前县纪委组织的五个明察暗访组已到坟山、墓地正在开展暗访。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及各基层纪委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对领导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致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同志您好!
在清明、五一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杜绝公车扫墓、旅游等违规违纪行为,现再次以公开信的形式给您温馨提示。
“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问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伤及自己还会殃及无辜群众,会给单位和个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更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不幸。尽管市、县各级出台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实施细则(试行)》,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禁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致使悲剧时有发生。几年前,时任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文新开着公车带着家人朋友去东川区给岳母迁坟,途中坠崖,造成3死2伤,其中张的妻子也一同遇难. . . . . .。
可见,公车私驾,风险极大。一是政治风险。各级纪委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即使不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也是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交通事故,伤及自身及他人,不仅要受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政治前途就会毁于一旦。二是经济风险。仔细算一下经济帐,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即使车子投了保险、手续齐全,一旦出事,由保险公司赔偿后,事故当事人也要承担不小的经济损失,如果无保险、无驾照、酒后驾车出现事故,那么要承担的经济损失将会更大。三是道德风险。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领导干部因公车私驾被曝光,都将面对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姑且不论事故责任如何,一生都将面临良心的拷问,背上道德的枷锁。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对公车私驾的巨大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自觉遵守禁驾纪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和要求,做好关口前移、教育在先,严格纪律,坚决杜绝使用公车上坟扫墓、旅游等私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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