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七举措”全过程规范招投标工作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3-03 13:49:5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东川区“七举措”,加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中、标后”监督全覆盖。一是提供法规支撑。对27件区政府转办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请示项目的批示件,依法依规,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二是严格审核备案。共完成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审查备案39起,完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审查备案33起,完成情况报告书审核备案47起,合同备案28起,审核备案率100%。三是规范保证金管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投标开标或投标开标时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对6家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现场实时监督。参与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现场监督79项,监督抽取项目评标专家380人次,其中24个项目采取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抽取专家120人次。五是邀请公众参与。邀请12名公共资源交易人民监督员对6次开评标现场和1起案件查处进行了监督。六是开展专项检查。牵头组织19名人民监督员、9名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11个工程建设项目、5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后履行招标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是严肃案件查处。2014年共查处案件4起,对1起违规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对3家投标公司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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