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定位 坚守责任担当---中共寻甸县委书记 武斌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1-26 10:05:3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寻甸县委书记  武斌

寻甸县委书记  武斌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只有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才能为县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必须深刻化。思想认识越深刻,党管治党责任才能落实好。党委必须站在全局高度,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硬指标”,既主动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自觉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寻甸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连续6年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定期以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专题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理论研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力度,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真正搞清楚为什么负责任、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任务分解必须具体化。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于任务是否细化具体,压力是否传导到位。每年初,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固化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纪委“三位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格局。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与党委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与各责任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组织内部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规定,与全县548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由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考核各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作风转变必须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县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治“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和群众反映突出的10个方面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开展党风巡查、行风评议和明察暗访工作,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浮、慵、懒、畏、私、乱、奢”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对21名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坚持好干部标准,用好的作风选拔作风好的干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是责任追究必须严肃化。监督检查是确保责任追究到位的重要手段。县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让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纪委执纪监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集中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案件,注重查办带有部门特点的重点领域典型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案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让干部心存敬畏,杜绝侥幸心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6件,初核34件,立案29件,结案23件,处分28人。
    五是制度建设必须长效化。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长期实效的重要保障。县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共“废改立”党风廉政各项制度40项,不断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坚持从县委班子自身抓起,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约束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述廉、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思想政治巡查、廉政承诺等制度,真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强化制度执行,严肃查处低效、选择和对抗执行等行为,确保制度刚性。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