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 落实监督责任---中共寻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董国新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1-26 10:04: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寻甸县纪委书记  董国新

寻甸县纪委书记  董国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更加突出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寻甸县纪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围绕“强、狠、紧、常、严”五字做文章,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切实种好执纪监督“责任田”。
    “强”抓作风纪律。作风能否转变到位,关键要靠纪委的纪律督促和责任追究。为此,寻甸县纪委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立新规、动真格、防反弹,出台了《寻甸县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督促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并带头执行,4741名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对作风纪律进行“六查六整治”,聚焦“中秋”、    “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今年以来,共察访干部职工5300余人次,在寻甸电视台实名曝光了12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对巧立名目领取劳保费的12名党员干部严肃处理。
    “狠”抓案件查办。查办案件是履行监督责任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纪委要真正扛起执纪监督主责,就必须攥紧惩治腐败这个“拳头”,狠抓案件查办特别是自办案件。寻甸县纪委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率先将“五级联动”工作延伸到村小组,受理办结群众诉求2293件。制定了《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及线索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报批制度》、《执纪执法机关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安全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新建办案专用谈话室,充实办案人员力量,实行查办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后勤保障的“四统一”机制,构建运转有序、资源共享、协作紧密的案件查办模式。今年以来,全县立案数、结案数、处分数、涉及乡科级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5 %、50 %、50% 、700%。
    “紧”抓监督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就是严重失职。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健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机制,对56个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职能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建议专项督办制度》,向有关单位专项督办突出问题20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3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709人、诫勉谈话120人(次)、廉政谈话106人(次)、函询7人。
    “常”抓教育预防。履行监督责任要着眼于未雨绸缪,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寻甸县纪委加强关口前移,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进行“一对一”谈话,做好事前预防。同时通过宣传栏、手机报、廉政短信、户外视频等平台进行教育宣传,开展廉政书画征集、论坛研讨、文化教育、文艺巡演、电影展播、廉政谈话“六廉”活动,传播廉政正能量。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外延,创建5家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投资63万余元在河滨公园打造“廉政文化进公园示范点”,初步形成了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
    “严”抓队伍建设。“三转”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组合拳”。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找准定位、回归本位。开展纪委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活动,仅保留和继续参与14个议事协调机构,做到不该参与的坚决退出。增加直接从事案件查办工作人员力量,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搜集案件线索,并根据需要随时抽调协助办案。严抓干部队伍管理,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废、改、立”制度规定21项。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定岗、定量、定责,列出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为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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