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出台《领导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试行)》,确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1-10 16:34:44

编辑:纪委管理员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了《中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局机关领导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于每月10日实行轮流接访;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下访一次,深入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听取群众意见;机关各厅(室)及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每月下访一次,深入到联系单位听取、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每季度下访两次,深入到信访举报量较大、较集中的地区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情况,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接访、下访工作中受理并办理了结的信访举报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当面回访、个别回访、集体回访的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听取其意见。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工作作为督促基层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和帮助基层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解决好,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办法出台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和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宣传政策,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掌握和了解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减少纪检监察机关的群众越级和重复信访量,切实维护和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确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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