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松华街道“四条铁规”严管社区工程项目建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1-09 19:42:50

编辑:纪委管理员

     一是严格民主决策制度。社区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由社区两委、民主理财小组研究,社区监委会监督,并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议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监督,并将会议表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街道备案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为规范7个社区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保护社区公共利益和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区必须按照《昆明市盘龙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严格实施,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财政所、审计室、经管科等部门全程参与,并将整个过程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备案。三是严格预决算审查制度。社区工程项目建设在开工前须向街道提报工程预算书或合同书,无预算书的不予付款。工程完工后立即报告街道和上级主管部门,实时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制度。对社区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社区必须向街道提出审计申请,不得自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对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由街道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实施《“村村通”公路硬化工程》、《大摆社区人畜饮水管网建设工程》、《大哨社区新农村路灯安装项目工程》等工程18项,总投资980万元,其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有13个,有2项已经完成并通过审计,其余的还在建设中,完成后将全部纳入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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