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关注

昆明市2014年处理27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1-09 17:33:03

编辑:纪委管理员

    2014年,按照《昆明市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昆明市监察局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分别对石林县“2.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06”高大模板坍塌事故、官渡区“3.21”窨井中毒事故、禄劝县“5.23”道路交通事故、石林县“6.15”道路交通事故、昆明市殡仪馆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等进行了调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了党政处分,对15名人员给予了问责处理,对明通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7名责任人提出了处分问责意见。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