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聘请村级义务监督员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12-22 19:51:13
编辑:纪委管理员
寻甸县结合全县8个贫困乡,64个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实际,对扶贫项目建设实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由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群众自主推荐1—3名威望较高、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的人员作为村级义务监督员,全程对本村扶贫项目规划申报、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张榜公示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会同扶贫、纪检监察、交通、水利等部门定期对本村扶贫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和跟踪问效。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对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有效克服了项目监督不到位等困难,充分发挥了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寻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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