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定位 切实担当责任---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李寿志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12-08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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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李寿志

(盘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李寿志)

    一、不断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确定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两个方面,二者必须相互区别、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为了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在认识上正确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的定位,既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瞻前顾后、裹足不前而弱化和推卸监督责任;更不能越俎代庖、单打独斗,以监督责任代替和包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实现“两个责任”的良性互动、发挥合力。
    二、准确把握工作内容,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
    盘龙区纪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工作内容,积极落实监督责任。一是突出重点,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区委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部署后,区纪委及时向区委提出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建议和措施,对一些重大的问题,及时提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时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部门的督导,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细化任务,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在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的同时,结合盘龙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廉述责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区属党委(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执纪,发挥好执纪惩处作用。深入开展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着力转变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
    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下一步,盘龙区纪委将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思维,转变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突出工作特点、反映客观实际、科学规范完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建立督导巡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完善管理机制。以明确责任抓基础、严格考核抓重点、严厉问责抓关键的方式,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管理,完善责任思想教育机制、责任任务落实机制、责任检查考核机制、责任效果追究机制,实现责任制的目标管理、过程监控、责任落实。三是加快作风转变。按照转作风的要求,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理论宣传教育和实践锻炼,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恪守忠诚、尽心履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责任体系,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做到工作标准明确、时限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用良好的作风保证监督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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