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干部管理监督推行“五必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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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7 15: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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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五必谈”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证。担任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围绕中心工作,对事关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通过廉政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勤政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确保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事项顺利推进、廉洁实施。新任提任转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对新任、提任或转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强调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签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形式,作出廉洁从政承诺。每逢重要节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必谈。重要节点必谈,在每一节假日前,由纪委书记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进行诫勉廉政谈话,要求谈话对象限期整改。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依然在行政、事业单位任职的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回访廉政谈话。通过谈话,了解谈话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促使其放下包袱,振作精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并在今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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