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到位” 抓实主体责任---晋宁县委书记 张之亮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10-27 15:52:1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晋宁县委书记 张之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晋宁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的重要部署,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责,带头尽责,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责任,思想认识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越深刻、理解把握越准确,执行方向越清晰、落实效果越到位。县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在全县形成了上下一致、左右贯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采取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充实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层层“定责”,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让“责任田”沦为“撂荒地”,把主体责任实打实履行到位。
二、强化担当,职责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县委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分层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原则,完善责任落实的封闭链条,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注重逐级落实抓传导,落实好每一级、每一个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党组织积极负责不松手、党组织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各级同力共携手,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级级抓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逐级不减力度的责任传导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传导到各部门、各乡镇和村级组织,落到各级党组织头上。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晋宁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杜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
三、强化用人,制度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腐败问题蔓延发生,选人用人是首要关口。县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从拓宽选拔任用视野、拓展初始提名范围、完善民主决策程序等关键环节入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酝酿、公示、试用”等各个关口,防范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同时,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注重对干部的品德考核特别是廉政考核,对廉政方面有重要问题或反映强烈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进一步优化班子年龄、性别和知识结构,不断开创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监督,追究问责到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腐败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县委全力推动纪委“三转”,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坚持有案必查,零容忍腐败,全力保障和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今年,县纪委对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管理规定等行为的22人进行了问责;全县核实违纪线索26件,共立案29件30人。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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