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转”着力“三抓”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余利鸿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09-30 14:49: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余利鸿)
落实监督责任,是当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富民县纪委深入把握“三转”工作的科学内涵,突出抓主业、抓机制、抓队伍,有效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转职能,抓执纪办案主业。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焦中心、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查处腐败上。一抓监督检查。将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下发《关于规范全县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业务无关的工作,腾出更多精力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今年以来,开展26轮次监督检查。二抓执纪问责。坚持明责与问责相结合,与县四班子、13个基层党委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制《县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对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的监督、问责力度,有错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来共问责处理各级领导干部24名。三抓案件查处。树立“容忍贪污腐败、漠视不正之风就是失职”的意识。一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另一方面注重标本兼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诫勉谈话、函询力度,及时“拉拉衣袖”,早敲警钟。2014年1-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6件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20件,立案18件22人,党纪处分18人。
转方式,抓机制体制创新。转方式其要旨就是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改进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流程,拓展监督渠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更加紧密地依靠群众的支持及参与,更科学高效地履行好监督职责。富民县纪委深入调研、大胆探索、创新实践。一是转变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方式方法。完善约谈、述廉、定期报告、开展纪委全会评议等制度,建立《基层纪(工)委书记向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制度》、《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制定实施《富民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制定县纪委监察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把好纪委监督责任的“关口”,确保职责权力延伸到哪里组织监管就跟踪到哪里,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截至目前,基层纪(工)委书记已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工作30余人次、9名党政“一把手”公开述廉、13个基层党委5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县纪委负责人约谈。二是转变查办案件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展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重视群众通过媒体舆情、网络举报等多元化途径及方式参与监督,充分挖掘案件联席会议、党风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迅速追踪排查,强化办案安全及效率。今年来,共查处案件18件较去年增50%,办案周期大大缩短。三是转变执纪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破除工作中经常出现的“将协调等同于牵头,将牵头等同于主抓,将主抓等同于负责,将监督等同于把关”等习惯做法。精减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3个至14个,着力改变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突出“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
转作风,抓自身队伍建设。转作风的重点就是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一是正人先正己。带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会员卡清退、改非领导在编不上班专项整治等活动,“家丑不自捂”,从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二是纠风先自纠。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纠正“四风”。共查找出“四风”问题178个,制定整改措施36份325条,明确时限抓整改,努力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三是严管首管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加大干部职工管理力度,严格考勤考核、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己先做到、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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